文/琥珀
2007/8/10
一个很尴尬的话题,女人很多女人都碰到过,她们无所适从。当然也有男人碰到过,但在我们这个男人强权的社会,男人的性侵犯更是没处讨说法。
性骚扰在我们国家或者在我们这地方好象没有法律概念。甚至性骚扰与性侵犯是不是一个概念呢都很模糊。大概的表现形式应该是违背妇女意志,对其进行语言既行为上的侮辱、挑逗、猥亵与调戏。
很多女人碰到这样的事情大都是忍让,忍气吞声。有对于权利的畏惧,也有对于名誉的维护。有时候也会在报纸上看到有人不甘屈辱而舍命抗挣。对于这样的事情很多人在惋惜与痛恨的同时对于怎么才是正确的解决还是很迷茫。虽然不是一件、二件这样简单的事情了。
也有人会说可以诉讼于法律。但事实是一般这样的事情都是处于暗室,当事人都是独处一室的,在没达到强奸的范畴试问何来证据呢?就是因为这样,证据--让很多人不得不放弃不得不忍让。
记得在一篇报道曾经看过,对于性侵犯的处罚一般都是采用财产补偿的办法来处理。因为:一、不鼓励被害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方式来对侵害人进行骚扰。这样只会扩大事情。二、也不会赞同去还侵害人几个耳光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对于受害人实在是处于两难的境地。难道财产补偿就可以弥补一个女人所受到的创伤与心理压力吗?
申诉苦于证据。不能报复,不能威胁。也不应该拿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这样太轻视生命的个体。
很多朋友都会对你说,给他几个耳光。其实这样也不解恨也不能解决问题。或者骚扰他,给他家里打电话半夜的时候,打通要是女人接的就挂。我觉得有点女人为难女人的感觉。
有没有人想过要对受侵犯人进行心理救助呢?